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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
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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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认真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2015年4月22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由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委文明办、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于2015年5月28日印发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于2016年5月11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方案》,先后在全市中小学、社区、村进行了广泛的动员、组织。我市有261个村居、41所中小学参与了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及创建三明市“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村、社区”活动。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指导,市关爱工作团的11个成员单位继续实行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定点挂包所联系乡镇、街道辖区学校的分工负责制,实现了齐抓共管。
  为了解决普法教育教材,市委政法委、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团市委共同出资4.6万元,订购23000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发放至全市各中小学的班主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各乡镇、街道、社区关工委,各司法所及8所创建全国“零犯罪学校”的师生;我委再次复制普法动漫片《代号12348》和北京普法专家的视频讲座光盘近100盘,分发至全市各中小学。
为了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扎实有序地开展,我委与市综治办联合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社区主任参加的全市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活动推进会;与教育局、综治办联合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了各中小学校长参加的创建三明市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动员会;与市关爱工作团成员单位联合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了全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暨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村、社区”活动推进会,极大调动了学校、村居的创建热情。各学校、村居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普遍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青少年特点普法教育和实践体验活动全市有165个村居、18所学校申报三明市“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村、社区”;在巩固20所已创建成功的全国“零犯罪学校”同时,我市又有8所中小学参与创建全国“零犯罪学校”活动。为了促进创建活动获得成功,我委与综治办、教育局先后召集8所中小学进行业务指导4次,发书面建议函5次,指导他们撰写了58.3万多字的参评申报材料,组织2117位中小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该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的齐抓共管、我委的主动推进、学校的认真组织、村居的积极参与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得到明显提高,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明显下降,有23个学校、村居荣获三明市综治委授予的“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村、社区”称号;推荐8所中小学申报、参评全国“零犯罪学校”,10个单位申报、参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18位同志申报、参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推荐20位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的评奖活动。
  为了深入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规律,努力提升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水平,全市各中小学、社区、村及市关爱工作团的10个成员单位先后都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自2014年以来,我市形成了各类申报、参评、总结材料近337万字,为我市深入、持续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积累了宝贵的资料和丰富的经验,为深入实施我市“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载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近日,我委撰写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永远在路上——永安市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纪实》,得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充分肯定,被选用刊登在由全国活动办主编的2017年5月10日出版的《简报》第5期(总第17期),向全国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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