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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借助专业社会力量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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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永安市检察院与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链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机制。
据悉,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方式,用于支持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并将不捕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诉监督考察、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等工作,交由专业青少年社工承担,并由一个承办检察官、一个青少年社工、若干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参与对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教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帮教社会支持体系。。因人制宜,分别制定心理治疗、行为修正、公益劳动、技能发展等4类考察帮教方案,实行一月一反馈。目前已对2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社工个案服务,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实现自我成长,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为切实增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永安市检察院探索创新办案模式,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并探索未成年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制定《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实施办法》,纠正年龄认定错误4人,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帮教力度,设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对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心理谈话,开展亲情会见30余人次,先后帮助13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2人考入大学,无一人再犯,最大限度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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