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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  引导罪错少年重回正轨

发布时间:2021-02-07 15: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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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检察官,我们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一定会引以为戒,孝敬父母、尊重老师与同学,努力学习,请检察官姐姐放心。”日前,涉罪未成年人邓某和蔡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坚定的说道。
  2020年8月-10月期间,未成年人邓某与蔡某趁夜间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方式,多次结伙盗窃车内财物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认真梳理案情,对二人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二人作案时系未成年,并且之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调查期间,其老师、同学以及邻居对二人均有较好的印象,因其交友不当,法律意识淡薄,才误入歧途。案发后,邓某与蔡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懊悔,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诚恳道歉并赔偿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经过深入家庭走访后发现二人父母均忙于工作,缺乏对其管教约束,家庭教育缺位,检察官遂联合社工对二人父母开展了亲职教育,告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管教育的义务,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鉴于二人做案时系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官依法对该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考验期内,由检察机关与居委会、爱心企业组成帮教考察组,对二人日常工作、生活进行跟踪帮教,制定帮教计划,定期安排其参与团体活动、社会志愿服务、心理辅导、法治教育等多样化帮教项目,同时每个月向检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思想、行为的动态情况。
  据悉,近年来,该院注重为涉案青少年打造社会化帮教体系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帮教举措,针对涉罪未成年探索创新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制度,打造“1+2”帮教工程,着力提高帮教矫正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先后有25名涉案青少年通过帮教管理机制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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