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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意见) 闽委办(2011)50号

发布时间:2019/9/21 1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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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关工委组织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广大基层老同志在教育培养青少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继续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关工委建设,开创我省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都发生着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和调整,多元、多样、多变的价值观念不断地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关心下一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对象在基层,力量在基层,成效在基层,重点、难点和热点也在基层。当前,我省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存在着不平衡性,有的地方对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特殊作用认识不足,领导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关工委组织班子老化,缺乏活力;有的地方由于利益驱动多元,“五老”人数递减,牵制了关工委组织发展;有的地方经费保障困难,工作条件缺乏,“五老”积极性难于持久;许多基层中小学、偏远农村和民营企业成了基层关工委建设的薄弱环节,影响着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国家发展、民族未来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从培养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的生力军的迫切需要,从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好,把“五老”的特殊作用发挥好,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任务  
基层关工委和广大“五老”人员与青少年有着天然紧密的情感联系,是各级党委、政府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参谋助手、联系青少年的关爱桥梁和感情纽带,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关工委围绕中心开展工作,鼓励他们充分发挥“政治、威望、经验、时空和亲情”五大优势,积极发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青少年工作的特点,把思想道德教育和办好事实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抓典型、创品牌、设基地、建机制”,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好、骨干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积极探索创新好”的争创“五好"关工委活动,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形式和载体,使教育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全面提高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
一要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把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作为工作重点,紧紧结合重大纪念日,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定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科学文化教育,推动普及推广科学技术知识,帮助青少年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
  二要坚持不懈地为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教,扶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与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结对帮扶,与服刑劳教人员子女和失足青少年结对帮教;热心帮助广大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校改善农家书屋、图书室、阅览室;精心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青少年心理素质;开展网吧社会监督,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创造条件,促进两岸青少年互动和交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青少年身上,为党和政府分忧。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的组织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关工委的组织建设,着重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关工委的班子、队伍和制度等方面建设。
  (一)各乡(镇)党委或政府、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一把手要兼任同级关工委名誉主任,党委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同级党政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要兼任关工委主任,由一名年龄相对较轻,工作能力较强的“五老”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在乡镇(街道)班子换届时,要统筹考虑,同步调整充实基层关工委领导班子;在指导村(社区)班子选举换届时,要把本级关工委班子调整充实纳入盘子,同步进行,使基层关工委领导班子适时交替,不断增强班子活力和工作的持续性。
  (三)要继续完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动员谈话制度,建立关工委推荐,党委主要领导、组织部门动员谈话,党委发文任命的运作机制,动员更多的“五老"加入基层关工委班子。
  (四)在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爱国华侨、热心“三胞”、社会知名人士、优秀企业家担任名誉主任或顾问,扩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影响力。 
  (五)基层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要从乡镇(街道)干部或中小学教师队伍中,调配适合的人选专职或兼职从事乡镇(街道)关工委具体工作;从大学生村务工作者、小学教师等队伍中调配合适的人选兼做村(社区)关工委具体工作,以加强基层关工委力量。
  (六)基层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尚未建立关工委组织的,要作出计划,采取措施,分步建立;在整合教育资源时,要同步整合关工委组织;有建立党群组织的民办学校,也要逐步建立关工委组织。
  (七)对组建关工委基础条件差的村(社区),基层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动员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农村老教蛳、老复退军人、老农民中的技术能手等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壮大队伍力量;要重视发挥好学校关工委、老教师队伍的力量和作用,探索“村校联动”组建关工委组织的做法。 
  (八)基层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关工委工作,继续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关工委组织。要按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有利于老同志优势发挥的原则,积极探索在民营企业建立关工委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经济、科技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织,建立辖区内的关工委组织,有的可以依托工商联基层商会组织建立关工委组织,通过实践,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对于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单独建立关工委组织。
  四、为基层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好基层关工委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关工委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
  (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坚持完善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的联系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把乡镇(街道)关工委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将村(社区)关工委经费列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在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时,要督促县、乡财政部门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的财政支持力度,各地村级组织要同步增加农村基层关工委经费补助,保障农村基层关工委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各地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主持日常工作的老同志,采取多种形式,给予适当补贴。
  (四)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党政组织要从现有的办公楼和学校中,为条件差的关工委调剂出一定办公和活动场所,改善基层关工委工作条件。
  (五)建立健全各基层有关部门与关工委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格局。
  (六)要加大对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1 2日

〔此件发至乡镇(街道)〕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工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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