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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当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航灯——林美珠

发布时间: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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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美珠同志曾是永安法院少年庭法官,自2008年退休以来,她受聘担任永安市关爱工作团副团长,老同志宣讲团成员。怀着对青少年的热爱,发挥长期少年审判工作的优势和余热,积极主动深入学校社会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普法教育活动。 2010年被法院任命为永安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2015年8月被聘为永安市合适成年人。2015年被聘为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2016年又被聘为永安市巴溪湾小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禁毒教育校外辅导员。
  长期以来,林美珠坚持到永安各中、小学,为学校师生开展预防违法犯罪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190余场次,受训师生达10万余人次。她在普法宣讲活动中,结合她本人与少年庭法官一起认真编写的真实普法案例,与学生们进行互动交流,详细分析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成因、法律后果并提出预防对策。他还到永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永安市民族中学等学校,指导老师和学生以真实案例为蓝本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并进行点评、讲解和以案释法,受到老师及同学的普遍好评。针对近年个别在校女生遭性侵等问题,林美珠同志多次到社区、学校为在校女生和学生家长,开展预防性侵专题讲座,增强未成年女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对发生在学校的学生意外伤害纠纷,林美珠同志提前介入,主动参与调解,客观、合法地分析各项损失数额的标准及法律依据,帮助当事人冷静地达成调解协议。经他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10余起,家长和学生都能摒弃前嫌,和好如初,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涉事学生放下包袱静心学习,推动学校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及家长关系,受到各方的好评。在调解一起涉及6个家庭的小学生伤害案件过程中,林美珠同志前后6次协助承办法官分别做好每个家庭的法律宣传工作,最终促成案件以和谐方式调解结案。受害学生家长收到各家庭和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后,对各致害学生和家长表示谅解,各家庭现在和睦相处。
  陈美珠经常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等工作,起到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抚慰、沟通、监督、见证、教育五大功能作用。从小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又忙于生计无暇教育的罗某从小便染上小偷小摸恶习,经过林美珠同志法庭上耐心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流下悔恨泪水的同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努力工作,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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