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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合适成年人,依法维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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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关工委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老干警优势,组织精兵强将加入我市“合适成年人”队伍,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上,表现突出。
  一名干警这样回忆他亲历的二件事:我是一名年青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碰到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记得2016年4月20日夜间22时许,我们抓到一名盗窃摩托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赖某轩,其父母离异,随母生活,但他不听其母管束,从小辍学,浪迹社会,成了“小混混”。赖某轩盗窃作案被抓后,其母拒绝到场监护旁听,讯问无法进行。经请示队领导得知我局关工委中有一批由退休后的原局领导或原科、所、队长组成的“合适成年人”,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拨通了原我局副局长郑福建同志的电话,向他简要汇报了案情,提出让他到场监护审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赖某轩的要求。他在电话中爽快地回答:“行,我马上过来”,我立刻驱车来到约定的地点,看到他早已站在路边等候的身影。讯问工作持续到次日凌晨两点多钟,郑副局长毫无怨言也一直在场监护审理到讯问活动结束。讯问结束后,他还帮助做赖某轩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后方才离去。2017年9月21日,我又接办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治,男,江西人,年仅14岁,因涉嫌结伙绑架案被抓获。时间已是凌晨零点10分,因该嫌疑人家住外省,无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我又一次效仿拨通了原公安局副局长郑福建的电话,他说他现在福州,告诉我可挂同是我局被聘请担任了合适成年人吴大标同志的电话,我怀着和上次一样的心情拨通了吴大标同志的电话,没想到得到的回答几乎是一样的:“可以,我马上过来”。讯问工作同样进行到凌晨三点,吴大标同志也同样毫无怨言地工作到讯问结束。
局关工委建立合适成年人“分工包片”制度,按照刑侦大队、禁毒大队、市区四个派出所等主要办案单位为重点划分为5个片区,分別由受聘的5位“合适成年人”包片负责,参与“涉少”案件的审理监护。其它办案单位或驻乡(镇)派出所在办理“涉少”案件过程中需局关工委的“合适成年人” 到场的,则由局关工委临时指派,使“涉少”案件审理活动有条不紊地展开。自2015年以来,局关工委担任“合适成年人” 的老同志佩挂着“在场证”,有126人(次)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参与了对73名(次)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审理监护。在工作中,他们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秉持奉献精神,競競业业,不辞辛劳,忘我工作,不论白天黑夜,不论晴天雨天,不论酷暑严寒,不论假日节日,均做到随叫随到,工作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涉少”案件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公安局关工委不但在当好合适成年人方面表现突出,在关心干警子女方面,也经常组织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参观革命历史文物、新农村建设成就现场、观摩市特警队表演、上法制课……;在关心青年干警方面,经常以亲身经历给他们讲优秀传统,受到干警称赞,得到领导肯定,被市文明办、市关工委授予“五好”基层关工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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