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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党建带关工委
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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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以永委〔2016〕86号行文下发《关于深入落实“党建带关工委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统领,根据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明委〔2016〕3号)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市建立健全“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三点意见,强调责任担当,把握工作规律,提供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一是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支持更多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健全和落实“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即带组织建设,增大覆盖面,创建更多“五好”基层关工委;带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建成党政主导的坚强堡垒;带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带思想建设,增强内动力,更好教育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带作风建设,增强创新力,推动关工委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带阵地建设,增强吸引力,吸引和组织更多青少年开展各类活动。简称“六带六增”),加强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真正形成党建带动、关工委主动、各方联动、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各级关工委建设成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坚强堡垒。三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建立考核、激励、督查机制,强化关工委工作保障,做到“五纳入”、“五统一”、“四到位”,对“五纳入”、“五统一”、“四到位”的具体要求也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提出要把健全关工委组织体系、加强班子建设、调动“五老”积极性、提升“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水平的工作成效纳入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的述职、考核内容;坚持市委、市政府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市委文明办、市关工委每两年命名一次“五好”基层关工委的制度;对乡镇街道、村居关工委的工作经费和主持关工委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主任(老同志)的工作性补贴提出可操作的最低额度要求。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该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
  该意见的出台,为推进永安市的关工委工作、发展永安市的关心下一代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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