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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工委法制工作委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04/9/20   作者:郑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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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中旬,市政法委领导偕同市关工委副主任、法制工作委主任郑玉星等人先后到市公安局、市看守所、曹远镇坑边及有关社区等单位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通过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对在押的未成年人案犯进行审询等形式进行了调研。
  据调研,今年1—8月份共有47名未成年人犯罪错(其中外地11人,在校学生12人)被公、检、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和其他处罚,比较突出的有盗窃、抢劫、伤害等案件。经分析,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槐南乡西华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他们既有纠合性又有盲目性。说其纠合性,作案时互相利用,以同村、邻居、同学等关系,组织过程简单,往往是—拍即合,一哄而上。说其盲目性,他们年轻识别能力低,善恶分不清,讲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把受侵害对象往死里打,不顾后果,终受法律制裁,还不知道这是犯了法。
  2、槐南乡中学在校学生罗某等4人和曹远镇樟林村已辍学学生谢某等人,均是在不切实际的欲望驱使下,以追求吃喝玩乐为目的,不择手段地盗窃十几个单位的公私财物,千方百计的去弄钱,而走上犯罪道路。
  3、抢劫罪犯阮某等三人,作案时属于突发性的,一有机会便下手,随时组合,以雇摩托车为由骗至一个地方实施殴打、威胁、搜身,谋取财物,缺乏理性,不懂法律,还不晓的这是犯法,说明其无知。
  今后怎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很值得我们探讨,以下几条提供领导决策。一是家庭教育。常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要求父母的教育方法要科学,要在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做出榜样,给子女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二是学校应在管理和教育方面,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犯错的学生应耐心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错改错,达到教育目的。三是实施爱心“帮教”工作。对犯罪错的未成年人应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好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就业、就学工作,预防重新犯罪,政治上不能歧视,生活上一视同仁,并给出路。四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整治、加强文化市场、音像市场的管理,取缔具有赌博性质的游乐设施和传播淫秽内容的网吧,净化文化市场,不使未成年人受那腐朽的丑恶淫秽的东西所毒害。
  我们务必实施以上的“综合治理”,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卓有成效的开展,要求家庭、学校、社会应积极参与,尽职尽责,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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